网络教育

关于做好2019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7-05 09:50:37 作者:网教科 浏览量:7428

各校外学习中心:

为了做好2019年秋季网络教育学生信息采集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秋季,学院严格执行“单季招生人数不能超过2万人,专科层次招生比例不超过40%”的招生政策。各校外学习中心须严格按照学院的相关规定和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招生工作。

二、入学考试时间:2019年9月1日。

三、新生信息上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26日上午10点。请各校外学习中心务必在此之前将所有已报名学生信息上传至学院教学教务管理平台。逾期未上报信息的学生一律不允许参加9月1日进行的入学考试。

四、务必使用学院配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进行新生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的采集工作。

特别提醒:学院不再受理任何因报名信息录入错误的学籍信息修改申请,凡因上述情况产生的学籍信息错误学生,只能办理退学。

五、凡报考我院网络教育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提供“学信网”上的前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教育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的前学历认证报告,同时填写《前学历毕业证书真实性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对于逾期未提供者,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六、各校外学习中心在上报学生联系方式时,请务必填写学生真实的手机号码和地址,严格做到一生一号一地址,确保可及时联系到学生本人。不允许出现多个学生一个手机号码或者一个地址的情况。对于重复上报、漏报、错报手机号码和联系地址的学生,学院将一律不予录取。

七、学院将对上传到教学教务管理平台中的学生信息进行分析,若校外学习中心上报的学生信息存在批量异地证件号码,学院要求学生必须提供其在学习中心所在地的社保证明、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以及学生真实手机号码(备注在证明材料上),并由学习中心收集、整理后发至学院网络教育科,以便核实。凡未提供以上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学生,学院一律不予录取。 

八、报读高起专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年龄不小于18岁,报读专升本层次的学生必须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文凭。

九、从2019年秋季开始,学生入学登记表可直接在教学教务平台中自动生成。各校外学习中心在录取结束后,按照学院规定时间将录取学生的入学登记表打印并邮寄到我院网络教育科。

希望各校外学习中心严格按照我院2019年秋季网络教育招生简章以及学院各项招生规定,规范招生。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宣传;严禁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及异地招生;严禁乱收费等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

 

网络教育科

2019年7月5日